“金色年华——2008上海青少年书画摄影展”征稿通知
一、活动宗旨: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精神文明,激励上海地区的青少年,从小树立关爱他人,关心社会的社会责任心。我们将于2008年2月起,筹办“金色年华——2008上海青少年书画摄影展”。通过举办这次活动,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一个表达思想和展示才艺的舞台,同时更广泛的营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氛围,让全社会更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并通过青少年以自己作品的捐赠去帮助贫困学生的活动提升本次画展的内涵和意义。使他们从小就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德,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主办单位:
香山画院
三、承办单位:
上海香山画院有限公司
四、征稿要求
作品须由18岁以下(含18周岁)青少年本人创作。能反映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展示少年儿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艺术才华。
创作内容:对周围现实生活中熟悉的有积极意义的事物进行描写,对未来生活理想的憧憬,以个性化、具有年龄特点的风格和艺术形式进行表现。
画种:中国画、油画、水彩画、蜡笔画、动漫画、书法、摄影,作品上限尺寸:中国画68*45cm;书法135*70cm(限直幅);水彩画、蜡笔画、动漫画为45*35cm;摄影作品为12寸,每位限投1幅,来稿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指导老师。
本次展览以公益性为主。入选稿件一律不退,但未入选的投稿人的名字均以文字形式刊登在本次活动的专辑上。入选者刊登作品,并注明指导老师姓名。属单位集体送展的,如有5幅作品入选,将给予送展单位在画册中列名宣传。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在媒体上刊登、出版、展出的权利。获奖作品全部捐献,由爱心人士认购,所得款项捐献给贵州贫困地区希望小学,用于少年儿童事业。
五、参展对象:
居住在上海地区18周岁以下(包括在上海居住、借读)的青少年儿童均可参加。
六、征稿时间:
2008年5月25日截止,以邮戳或送件当日为准。
七、报名费用
收取投稿者报名费50元,用于作品评审、证书制作、《入选作品集》印制。投稿而未入选者也在《入选作品集》中列名,并送《入选作品集》壹册,制作颁发活动参与证书。
八、作品评选:
评选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评审机构由主办单位聘请专业人士组成。评选结果在上海香山画院网站和《艺讯》上公布。未能入选展出的,作者姓名也将在《入选作品集》和香山画院网站上刊登公布。
九、奖项设置:
参选作品分学龄前、小学和中学三个年龄段,设特等奖各1名(计3名)、一等奖各3名(计9名)、二等奖各4名(计12名)、优秀奖10名。特等奖获得者奖励上海书画名家作品一件。凡获奖者均能获得开幕式邀请函、精美的获奖证书、相关纪念品和《入选作品集》2本。入选者均能得到开幕式邀请函、入选证书和《入选作品集》2本。凡投稿未入选者均能获得开幕式邀请函和《入选作品集》1本。上述人员均另可七折优惠购买《入选作品集》,每人限购5本
十、展览活动:
2008年7月上旬在上海图书馆隆重举行入选作品展览,届时邀请有关领导出席,组织青少年交流参观学习。开幕式同时举行隆重颁奖仪式和《入选作品集》首发式。
十一、出版宣传:
本次活动出版《入选作品集》专辑,将收进全部入选作品,刊登未入选作者姓名。同时本专辑将刊登对本次活动给予支持的著名书画家作品。本次活动将在上海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
十二、报名地址:
上海瑞金一路150号508室?? 邮编:200020
“金色年华——2008上海青少年书画摄影展”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4046816 54046826
“金色年华——2008上海青少年书画摄影展”组委会
2008年2月